血液透析导致69人感染丙肝,违规操作难辞其咎 | 中青融评
5月27日,围绕发生在江苏省东台市的“血液透析导致病人感染丙肝”一事,东台市人民政府作出了正式回应,并对一系列涉事人员进行了惩戒。5月13日,东台市卫健委接到市人民医院报告,称该院血液净化中心血透患者中新发生丙肝抗体阳性,疑似发生院内感染,共诊断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发后,经卫健委派出的专家组调查,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医院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最终,作为惩戒,东台方面决定给予东台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免职处理,给予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根据专家组的调查,这起事件并非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而是一起由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事实上,纵观以往类似事件,不难发现,血液透析中的不规范操作,是导致医院出现丙肝大规模感染的重要元凶。2009年到2011年间,山西、安徽、河南、辽宁等地多家基层医院都曝出过透析患者感染丙肝事件。器械导管等医疗用具多次使用、操作过程不规范等问题,是导致丙肝的流行的直接原因。如今,导致69人感染的严重事故再度发生,医院的管理者无疑难辞其咎。
丙肝并非什么疑难杂症,中国的医务工作者对这种传染病按理说并不陌生,对可能的感染风险也应有充分的预判。但是,在诸多警示性案例业已发生的情况下,依然有医院重蹈覆辙,再度犯下一样的错误,实在令人失望。此次事发的东台市人民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医院,也是当地规模最大,知名度最高的医疗机构,同时,东台市不论在江苏省还是全国,都算得上相对富裕、发达。在此等条件之下,竟然还会发生如此大规模的感染事件,难免令人诧异。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病人来到医院,为的就是改善自己的健康状况,治愈自己的疾病。如果连医院都不能保护好病人的健康,反而让来看病的病人感染了与其原本病症无关的疾病,显然是严重的失职,更是对病人信任的辜负。
为此,不论是为了以儆效尤,有效强化医院的防范意识、规则意识,还是为了驱散公众的忧虑,修复公众对医院的信任,对这次事件的责任人进行严惩,都是必须的事情。如果未来还有人如此不把患者的安全当回事,届时遭到的惩处只能更重,而决不能更轻。
中青融评:眼见为实,就“视”论事
视频 / 一手video 评论 / 杨鑫宇
—————— ● ——————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出品